魅力少年规则须知

  比赛规则:

  初审:由评委根据选手报名资料,根据评比标准筛选出入围复赛选手,并进行通知。

  复赛:通过初审的选手分组进行电视展播(滨海大舞台节目),由观众投票产生优胜者进入决赛。

  决赛:进入决赛的选手,根据大赛评比标准,由评委及观众投票,评出各类奖项。

  参赛须知:

  1. 参赛选手按照规定的报名方法进行报名参赛,并向主办方提供自己真实、完整的信息。

  2. 选手参赛时所需要的服装、乐器、及相关伴奏请自行准备(钢琴等大乐器主办方提供),声乐及舞蹈必须准备伴奏

  3. 选手参赛期间,大赛组委会会根据比赛的进程安排相关的赛事培训,请参赛选手务必准时参加,不能准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,并失去参赛机会。

  4. 参赛选手须小心使用培训地点及比赛现场的所有器材,对于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,需按原价进行赔偿。

  5. 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须听从大赛组委会的统一安排,对于违反大赛相关规定及扰乱比赛现场秩序的选手,大赛组委会有权利撤销其参赛资格。

  6. 所有选手参赛期间的一切影像及声音资料属于《滨海大舞台》节目组所有,任何个人及单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。

  《滨海大舞台》节目组保留所有规定的最终解释权。